云南省公安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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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31 10:06:17

2023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公安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公安建设始终,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完善执法制度建设,深化执法监督管理,强力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根据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部署,2023年,云南省公安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部署开展市县法治督察整改工作。分阶段报送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上级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涉及云南省公安厅27项,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按时报送自评报告和任务清单。三是部署开展年终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工作。按时提交自检自查报告和台账,按时报送省公安厅党政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报告。

(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细化推进举措。聚焦“利企”和“便民”,出台《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稳进提质九条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效能。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二是落实“三化”要求。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进《云南省2023年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工作要点》《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重点任务清单》《公安部2023年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重点措施》任务落实。三是完善投诉制度。100%受理、核查、反馈企业群众投诉,2023年及时处理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279件。

(三)推进政务服务提质提优。一是“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提档升级。不断拓展云南公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建成网上办事大厅、微信警务、云南公安APP等平台,注册用户20余万人,累计为群众办件1.4万余件、办事1.6万余起;二是推动“一窗通办”改革。围绕便民利企等有关工作多次召开调研座谈会,下发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在昆明、楚雄、临沧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试点。三是深化“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建设。除涉密事项外99.83%的事项网上可办,85.71%的事项全程网办,办结时限压缩82.23%。推进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补(换)证等16个事项“跨省通办”以及企业开办、公民婚育等6项“一件事一次办”。 

(四)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部署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十条措施等制度机制。从厅机关选派民警130人下沉普法,占省级部门人员的31%。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选派5276名民警参与同级党委政府专项普法工作队,组建公安普法小分队2131个,开展主题普法活动3.5万场,走访入户普法128.1万户,突出“日常普、精准普、重点普”。在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中,以“走好全民普法路线护航平安法治建设”为题进行汇报,最终以98.23分的成绩荣获评议总分第一名。

二、关注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提升应急能力建设。一是深化应急机制建设。云南省公安厅和各州(市)公安机关有关警种全部完成机构资源整合融合,云南省公安厅建立“1+1+6+N”机制体系(1个全省指导意见、1个省厅建设实施方案,启动规则、勤务管理、督导推动等6个配套工作机制,信息处理、值班值守、查询应用等N个内部运转规范),各地出台机制646项、规范405个,突发案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二是构建全省公安“1+3+7+N”应急物资储备体系〔1个省厅本级储备库,3个二级储备库,7个三级储备库,各县(市、区)N个地方储备库〕。综合考虑各地警力数、案件量、应急处突、灾害频发、交通不便等因素,建立云南省公安厅二级、三级储备库。2023年,采购562万元应急储备物资补充到储备库。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扎实开展“平安长江”专项行动,加强高黎贡山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2023年,全省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立案数、破案数和抓获人数同比2022年分别上升19.5%、18.8%、28%,战绩战果位居全国前列。二是推动反电诈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推进会,推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专项行动指挥部,建立“1+1+1+N”工作机制(1个全省方案、1套工作机制、1个评价办法、N个行动方案),细化45条打击电诈及有关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压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工作责任。2023年,共铲除省内涉诈窝点3000余个,成功预警劝处潜在被骗群众20余万人,促使缅北各方向我方移交涉电诈犯罪嫌疑人4.2万人。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1443名精干警力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整治。云南省公安厅严格执行交通安全隐患与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六项机制”和督导挂包帮扶责任制度,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相继派出10批次、82个督导检查组深入一线实地督导,全覆盖督促整改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突出问题。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围绕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明确信访诉求工作规范,梳理了刑事案件办理、行政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其他事项办理4部分31项细化分类处理清单,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进一步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派出所主防”理念,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以推广“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先进经验为引领,充分整合警务资源,不断延伸基层警务工作触角,使基层治理更加有力、服务群众更加到位、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三、健全机制,深化执法制度效能建设

(一)加强地方公安立法。持续推动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目前,《云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立法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中。《云南省可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正在起草阶段。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编制工作。制定《云南省公安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全省公安机关51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二是设立行政许可“一件事”专窗。与科技部门共同在昆明试点设立外国人来滇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件事”专窗,自2023年5月23日启动以来,共为1522名外籍人才提供了优质的便利服务,获各涉外单位一致好评。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证明事项10项,保留证明事项16项,并进行公示。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成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安全审核以及部分户籍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探索推进保安服务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等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云南省公安厅第四届外聘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为增强外聘个人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能力和效果,从省外知名高校选聘4名中青年法学专家、省内高校选聘1名经验丰富的法学专家和1名云南本地知名律师(共计6人),作为省公安厅第四届外聘个人法律顾问。同时,从云南省公安厅内设部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并取得公职律师证的民警中,选聘青年民警组建厅机关青年公职律师服务团队。

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经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专门研究,把修订《云南省涉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制定《云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列为2023年云南省公安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并有序推进。

(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审查备案。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3件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向省人民政府备案《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公规〔2023〕1号),并在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三)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核范围、要件、流程、时限等,做到应审必审,应审全审,实现审核全覆盖。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云南公安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云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经云南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正式印发。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梳理核对并完善更新执法人员信息(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修改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云南省公安厅2022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了30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情况报省司法厅。

五、强化监督,推动执法管理体系建设

(一)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全面推动全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在保障执法安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汇聚执法办案数据等方面持续发力,将执法监督与执法信息化深度融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智能监督,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并整改,整改反馈率99%。               

(二)抓实司法监督整改。针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围绕保密安全教育、民警辅警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查处、开锁经营单位监管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督促有关州(市)公安机关和云南省公安厅直属有关部门(警种)抓好整改落实。

(三)打造内部监督平台。一是提升监督质效。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紧盯执法办案、行政审批、项目建设、“枪车酒赌毒密网”、群众身边“微腐败”等问题易发领域,充分发挥内控体系的监督管理作用。二是优化审计监督。健全公安内控体系,强化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内部资金管理使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并处理。三是开展监察监督。配合省纪委监委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开具监察协作文书,接收转办案件。

六、筑牢基础,全力护航法治公安建设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制定《云南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2023年,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第一议题”学习245个,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集体学法,集中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6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公安民警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清单制度,每周推送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小课堂知识。

(二)加强人才保障。一是加强人才培养。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多方面合作,组织第一批云南警官学院学生及教师教官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培训学习。二是建强法制队伍。加强法制部门力量,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法制员队伍建设,建立新时代全省公安机关法治人才库并进行动态管理。通过面向高校选调优秀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执法监督岗位。三是开展法治培训。年内,先后举办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力素质提升班和全省公安法治副校长培训班,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走深走实。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公安厅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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