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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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6/18 12:35:37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2021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云公交〔2021〕58号),为方便贯彻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推动道路交通事处理故透明、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度有关统计数据,联合制定2021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正文部分。一是明确了云南省2020年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以及19类行业门类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二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凡发生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三是明确了参照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及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参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参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参照“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进行有关费用计算。

(二)附件部分。共2个附件,第一个附件是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用开支标准,明确了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等3类人员每人每天的费用标准,以及全省16个州市按照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分类的具体情况。第二个附件是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明确了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具体标准。

(此件对外公开,有效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关联文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主办单位:云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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