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公安厅拟举行《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5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8—10人。包括宾馆、酒店、乡村民宿、营地、浴池等经营者代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等向省公安厅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由年满18周岁在云南省内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向省公安厅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工作者等5—8人。由省公安厅直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4.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公安厅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为1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报名可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其中,报名信函请寄至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号,邮政编码:65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听证会报名”字样;报名传真电话:0871—63054273;网上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06544101@qq.com。
报名时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报名参加听证会的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云南省公安厅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单后,将在云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参加听证会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1—63054273。
云南省公安厅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