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布第二批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清单》共89项办理事项,群众、企业可通过“云南警方”网页进行了解和查询具体事项及办事指南。

      二、《清单》通过四种方式来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即办即取,符合条件的事项,到窗口提交申请当场领取办理结果;二是网上办理、窗口办结,群众、企业在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办结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三是窗口或网上办理、办结寄送,群众、企业到公安窗口或登陆指定网址、APP(详见相关事项办事指南)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四是网上办理,群众可直接登陆指定网址或APP,办理、查询相关事项。

      三、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但公安机关不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提供服务的,群众、企业可通过拨打12389和关注“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四、云南省公安厅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12月2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公安厅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