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职能
云南省公安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4号)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恐怖破坏活动。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案件等。
4.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负责管理出入境、口岸边检以及外国人在滇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
7.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职责。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省公安厅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优化支出、提升绩效”的原则,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及事业发展需求,精心谋划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在保障刚需的基础上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省公安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即云南省公安厅机关(不包括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云南警官学院)和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2个厅属二级预算单位。我厅2017年部门预算,是严格按照编报预算时厅机关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相关保密规定,不宜对外公开。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省公安厅财务总收入6079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797.44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797.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255.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42.4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255.03万元(本级财力47825.0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8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92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7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55.03万元,占总支出的49%,项目支出28300万元,占总支出的 47%,上年结转支出2542.41万元,占总支出的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主要列“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用于公安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省公安厅机关、厅属二级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55.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2%。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减,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变动,省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变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省公安厅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00万元,用于我厅安排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厅直部门依法履职,开展反恐维稳、抢险救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公安民警服装经费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2731.23万元,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形势工作需要在公安反恐、维稳、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了经费投入。
云南省公安厅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