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公安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公安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省公安厅是省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2.起草有关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3.分析、研究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参与侦查和处置全省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5.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省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7.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8.指导、监督、考察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9.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指导、监督、参与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参与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11.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省公安机关的行动技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13.指导、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5.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6.承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跨越发展主线,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筑牢边疆安全屏障,确保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面开启新时代云南公安工作新局面。
1.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始终,在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始终把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公安机关首要工作职责。
2.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方面展现了新作为。全省公安机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中,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3.把跨越发展的主线贯穿始终,在推进云南公安争先进位上取得了新进展。瞄准全国第一梯队目标,在强措施、补短板、促创新、创一流上下苦功,不断提升云南公安核心战斗力,努力为全省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4.把深化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在推动具有时代特点的公安改革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坚持改革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努力打破制约我省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发挥的瓶颈。一是“两个职务”序列改革稳步开展;二是公安现役部队改革稳步推进;三是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四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发力。出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5条措施》,推出两批共20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建成“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134个,为群众办理户籍、驾管、出入境等业务提供24小时服务;经国务院批准在昆明实行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保障服务脱贫攻坚12条措施》《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14条措施》,省厅及交警总队、云南警官学院挂包的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普洱市澜沧县糯福乡和东回镇、临沧市镇康县木场乡实现脱贫926户3546人;服务云南旅游,9个旅游热点州市成立旅游警察部门。
5.把“十六字”总要求贯穿始终,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云岭铁警方面展现了新气象。全省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着力锻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公安队伍。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忠诚警魂进一步筑牢;二是强化能力素质建设,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公安厅本级;
2.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
3.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按机构编制及公务用车相关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收入合计139,25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057.59万元,占总收入的89.8%;其他收入14,199.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2%。收入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5.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98%,主要为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具体支出项目涉密,不宜公开,对比分析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支出合计133,80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8,268.41万元,占总支出的28.6%,与上年相比增长率为8.56%;项目支出为95,536.58万元,占总支出的71.4%,与上年相比增长率为39.66%,增长具体支出项目涉密,不宜公开,对比分析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68.41万元。与上年度35,250.4万元对比增加3,018.01万元,增长率8.5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536.58万元。与上年度68,407.93万元对比增加27,128.65万元,增长率39.65%,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省财政厅安排我厅项目预算收入增加,具体支出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6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13%。与上年度83,615.27万元对比增加18,250.98万元,增长率21.82%,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省财政厅安排我厅项目预算收入增加,具体支出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95,12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8%,主要用于我厅安排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厅直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2.科学技术(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我厅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专项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73.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05.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6.8万元、死亡抚恤支出565.06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我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等方面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2018年度城乡统筹转户专项工作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31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缴纳厅机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0.06万元,支出决算为600.75万元,完成预算的4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3.37万元,完成预算的80.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0.6万元,完成预算的4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77万元,完成预算的3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以来,云南省公安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制定和下发了《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厅机关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度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对严控公务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作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在日常管理中,厅直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警务保障部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定期通报厅直各单位“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经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形成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气。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00.75万元比2017年度725.48万元减少124.73万元,下降1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0.02万元,下降8.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01万元,下降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7万元,下降35.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对上一年度厅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按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零增长、公务接待费压缩10%的要求安排各单位年度预算支出经费,并在厅机关采取总额控制的办法,从源头上控制经费支出,实现厅机关“三公”经费的管理目标。同时修订出台了一系列严控制度,实现厅机关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成效明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3.37万元,占18.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6万元,占65.02%;公务接待费支出96.77万元,占16.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3.37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49人次。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国际执法合作、打击跨国跨境犯罪、办案、境外追逃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6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6批次),接待4,68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21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基层公安机关、省外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的费用及支出。外事接待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国际警务合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3.05万元,与上年度6,072.79万元对比增加1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在职人员增加,致使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区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公安厅资产总额277,46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299.05万元,固定资产169,514.6万元,无形资产12,647.6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91.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1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00.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6.0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20402”科目下的“2040204”、“2040205”、“2040206”、“2040207”、“2040209”、“2040210”、“2040211”、“2040213”、“2040214”共9个项级科目涉及内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云南省公安厅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