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公安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公安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公安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公安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相关规定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恐怖破坏活动。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案件等。
4.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负责管理出入境、口岸边检以及外国人在滇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
7.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云南跨越发展“三大定位”战略目标,牢牢把握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担当,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1.坚持全力以赴、全警动员,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全省公安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的政治嘱托,以深化 “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活动为载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实现了“五个严防、三个不发生”总体目标,向党中央、省委、省政府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受到公安部党委通令嘉奖。
2.坚持着眼全局、服务大局,在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防范打击多措并举,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
3.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构筑祖国边疆安全战略屏障方面迈上了新台阶。切实担负起筑牢西南边疆安全战略屏障、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服务对外开放大局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安边、反恐、禁毒”等重点工作。
4.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始终坚持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第一追求,抓住源头化解、专项打击、管控治理等关键环节,提高对各类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深入推进平安云南建设向纵深发展。
5.坚持跨越发展、改革驱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凝聚了新动力。结合实施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紧抓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蹄疾步稳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激发队伍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户籍、交管、出入境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放管服”改革开花结果,共完成69项改革任务,建成我省“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试运行平台,出台警务前移、服务云南旅游转型升级和“走出去”战略等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0条措施》、《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保障服务脱贫攻坚12条措施》等利民惠民政策,真正把公安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针对内部基础信息化建设的突出问题和外部现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发展压力,着力建设智慧公安、打造数据警务,结合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最新技术,不断推进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的跨越式发展。
6.坚持从严治警、提升能力,在打造过硬公安队伍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培铸警魂作为根本、把提纯品德作为基础、把增强本领作为核心、把锤炼血性作为关键,大兴“五抓五比”之风,激励全警在各个重点领域比学赶超,着力打造一支勇攀时代之峰、勇担跨越之责的新时代云岭铁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公安厅本级;
2.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
3.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按机构编制及公务用车相关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度收入合计95,55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67.71万元,占总收入的89.65%;其他收入9,889.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35%。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分析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6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5,250.4万元,占总支出的34.01%;项目支出为68,407.93万元,占总支出的65.99%。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50.4万元。与上年度31,952.22万元对比增加3,298.18万元,增长率10.3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407.93万元。与上年度75,449.79万元对比减少7,041.86万元,下降率9.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1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66%。与上年度90,619.14万元对比减少7,003.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云南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等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78,10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1%,主要用于我厅安排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厅直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我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及防治艾滋病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我厅行政和事业离休人员费用、死亡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01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缴纳厅机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专项工作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4.52万元,支出决算为725.48万元,完成预算的5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预算的72.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2.61万元,完成预算的5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47万元,完成预算的50.1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以来,云南省公安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制定和下发了《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厅机关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财务管理办法》、《2017年度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对严控公务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作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在日常管理中,厅直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警务保障部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定期通报厅直各单位“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经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厅直各部门普遍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气。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25.48万元比2016年度848.14万元减少122.66万元,下降1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56万元,下降2.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5万元,下降1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6万元,下降23.7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对上一年度厅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按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零增长、公务接待费压缩15%的要求安排包干经费,并在厅机关采取总额控制的办法,从源头上控制经费支出,实现厅机关“三公”经费的管理目标。同时修订出台了一系列严控制度,实现厅机关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成效明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3.4万元,占17.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2.61万元,占62.39%;公务接待费支出149.47万元,占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3.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71人次。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国际执法合作、打击跨国跨境犯罪、办案、境外追逃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2.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2.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9.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47.1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8批次),接待人次7,3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91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基层公安机关、省外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的费用及支出。外事接待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国际警务合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2.79万元,与上年度7,304.36万元对比减少1,231.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以来,云南省公安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制定和下发了《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厅机关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财务管理办法》、《2017年度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经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形成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区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公安厅资产总额254,1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858万元,固定资产165,972万元,无形资产2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6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9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6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1.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2.6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20402”科目下的“2040204”、“2040205”、“2040206”、“2040207”、“2040209”、“2040210”、“2040211”、“2040213”、“2040214”共9个项级科目涉及内容不予公开。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云南省公安厅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