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强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站稳人民立场 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10月28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出席军队领导干部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致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年度晚宴的贺信精神,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我们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赴陕西延安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深入领会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的深刻内涵、时代价值提供了遵循。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牢记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从内心深处厚植对党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要原原本本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有效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思想和组织保障。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更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军队领导干部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年度晚宴的贺信精神,围绕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增进民生福祉、建设法治中国等重大部署,认真研究谋划工作,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警务执法合作,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作出云南公安的应有贡献。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厅一级巡视员(警务专员)、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