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
4月29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深化公安改革,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深度融合、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就做好当前重点改革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做好深化改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公安机关要抓好学习贯彻,结合全国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越改越好、越改越对群众有利,逐项研究、承接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统筹谋划、主动作为,站在服务保障全国全省工作大局的高度来审视和谋划各项工作,持续推动云南公安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要按照“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后续保障机制建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要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建立全领域、全流程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促进医疗基金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以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切实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会议要求,要对照2020年改革重点任务,逐条抓好“放管服”改革、222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落实,稳妥推进公安部“一门通办”试点任务。要不断拓宽本地本警种“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内涵与外延,研究出台户籍、车驾管、出入境等领域一批更便利、更快捷的线上惠民利民措施。要结合全省公安机关“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总结提炼一批全省公安机关跨越发展以及改革方面可推广复制的成果,打造具有云南公安特色的典型品牌。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