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一、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建议21件(其中,主办8件、单办6件、分办7件)、协办4件,含重点建议1件。办理结果为A类11件、B类3件、C类7件。承办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7件(主办1件、单办3件、分办3件)、会办23件,办理结果为A类4件、B类3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安全、边境防控、打击诈骗犯罪、毒品预防、网络安全、无人机管理、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军号同志和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对属于职责范围且有条件的立即办理,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暂无法采取实质措施的,主动向代
表讲明原因,争取理解和认可,办理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代表、委员对答复都表示满意和理解。
二、主要工作做法
省公安厅紧紧围绕“认识是基础,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障,实效是目标”的方针,精心组织,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抓好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和答复反馈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赢得了代表委员的认可,多次被评为建议提案工作办理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厅党委将建议提案办理列入省厅重点工作,纳入厅直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点内容,落实督办、催办、检查、通报、考核等制度要求,确保承办单位按时高质完成办理任务。具体办理过程中,省公安厅实行厅领导审核把关、警令部办公室协调督促、各警种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明确承办部门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相关业务部门的直接责任,坚持一办到底,杜绝推诿扯皮。答复过程中,严格实行承办部门、交办部门、省厅领导三级审核,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都以最优质量得到代表的认可。
(二)健全机制,全程督办。省公安厅专门制定了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对交办、首办、督促、协商、审核、考核、归档、续办行为进行规范,做到每个环节有章可循。为防止出现迟办漏办,厅警令部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都研究明确具体承办警种,逐件提出办理时限和责任要求,实行督办跟踪制度,明确专人,定期检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帮助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建立续办续复制度,对今年办理结果为B类的3件建议和3件提案进行重点标注,全程督办,保证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
(三)强化沟通,凝聚合力。省公安厅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着力解决“重办理、轻落实”问题,要求承办厅直部门在着手办理建议提案前务必与代表和委员先行沟通,加强联系,深入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为更好地办理建议提案打下基础。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部门在充分调研、掌握实情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和代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推进建议提案落地见效。在面商和答复方面,省公安厅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尊重代表委员意愿,采取主动上门、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多渠道与代表沟通和汇报,确定答复意见,规范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面商登记表》。同时,注重横向沟通协调,主动与省直主(协、会)办单位密切配合,反复沟通,统一答复内容,确保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完整性。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努力方向
虽然省公安厅曾多次被评为建议提案工作办理先进单位,但对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我厅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承办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意义理解不够透彻,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影响工作的整体成效。二是有的承办部门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对代表委员的意图理解不够充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答复内容不够完整。三是对方法创新、科技支撑等方面研究不多,解难题、提质增效还不够,一些制约整体办理效果的问题有待解决。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跟踪督办。用足用好督查督办手段,提高各部门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落实承办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责任与激励机制,调动承办部门和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杜绝“办与不办一个样,办多办少一个样、办好办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整合优势优质资源,继续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密切协作,形成破解难题的强大合力,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体现出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把承办部门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和重要环节,要求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必须由精通业务、熟悉工作、善于沟通的民警负责,始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开展工作,强化沟通交流,增强工作针对性,以精湛的业务、过硬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赢得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进一步推动工作发展。省公安厅坚持敞开大门,广泛接受意见建议,始终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作为送上门的“金点子”、“好主意”,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进一步创新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方式,增强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云南省公安厅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