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013030047号建议协办意见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01303004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老年保健品生产销售法制化管理力度的建议》(第100013030047号)由省公安厅协办,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涉药品刑事案件38起,抓获嫌疑人40人,刑拘15人,逮捕7人,其他处理16人,取保候审2人。期间,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2次。一是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行动。截止2019年1月25日,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12期,共办理药品领域犯罪案件12起,刑事打处4人。二是按照公安部的安排部署,从7月25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组织开展了“昆仑”行动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共破涉药品案件21起,涉案金额605万,打掉违法犯罪窝点6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刑拘11人,逮捕3人,其他处理16人;并协助打掉药品领域黑恶势力团伙1个,行政移交案件11起。三是针对《刷医保卡购买日用品保健品屡禁不绝》上反映的在昆明连锁药店“健之佳”富康花园分店刷医保卡购买“力度伸维C加锌泡腾片”和“昆中药三七”牙膏;昆明连锁药店“一心堂”开展积分换礼品活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同时,通报相关部门。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侵害老年保健品违法犯罪力度。一是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行政部门移送的案件和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重点案件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案件开展专案经营,全环节侦办案件,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确保打击到位。4月20日,公安厅及时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的通知》,促进全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促进各地加大保健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执法,树立法律权威。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政府各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和查处工作。6月10日,公安厅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了2020年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旅违法犯罪协作联席会议。会议邀请省食安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昆明海关、省打私办、省卫生健康委等16家职能部门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经侦总队、网安总队、森林公安局负责同志及总队食药环旅工作组全体民警参加会议,会议针对行刑衔接、联合执法、督促指导等工作作交流发言。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打击力度。3月12日,省公安厅传发《云南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食药环旅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专项行动。5月19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业方案(2020-2021年)》,在全省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联动机制还不够建全完善。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案件的衔接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突出地表现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掌握的信息及案件线索只有本部门掌握,信息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云南省公安厅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