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111号提案的答复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11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助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建议》(第120300111号)由省公安厅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省公安厅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严格依法查处“非法雇用童工”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控辍保学。
一、坚持以打促防,开展专案侦查。全省公安机关对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或强迫、胁迫、欺骗未成年人从事劳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行为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查处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逐案成立专案组,快侦快破现案,有力震慑犯罪,净化社会风气。
二、坚持严管严控,强化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治安基础要素“大起底”专项行动,按照“街不漏巷、巷不漏院、院不漏房、房不漏人”的要求,对辖区治安基础要素开展全覆盖摸排,发现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务工情况,及时开展核查甄别工作,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移交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予以查处。
三、坚持部门联动,及时纾难解困。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大走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关爱帮扶困难儿童。对外出务工失联学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进行查找、联系;对无直系亲属的儿童、困难儿童等,逐一见面走访,积极联系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配合民政、卫健等部门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做好帮扶工作。
四、坚持信息支撑,服务控辍保学。省公安厅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需求,积极主动,加强协作,及时提供分地域分年龄段户籍人口统计数据,为教育部门准确研判提供数据支撑,确保控辍保学的精准性。同时,针对适龄未入学人口信息、学籍信息登记差错项目等实时开展信息比对工作,确保教育部门掌握的学籍信息完整准确。
政协委员吴静女士对童工问题分析比较客观,提出的加强检查力度、建立保护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建立跨区域综合执法机制、加大教育投入等建议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围绕工作职责任务,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社部门的对接、配合,严厉打击强迫劳动以及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等案件,对排查梳理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介入开展调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案件,迅速进行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加快办案节奏,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云南省公安厅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