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空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机构及民航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负责对飞行机组、空中警察、安检部门移交的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安检现场执勤,维护安检现场秩序;负责空防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收集、统计和上报;处置非法干扰航空安全事件;负责机场范围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负责民用航空安全犯罪和机场范围内其他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民用机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场地面安全警卫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厅党委工作要求,坚决扛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大责任,紧密结合机场公安局党委“12344”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安保维稳工作,有力维护了全省机场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政治处、装备财务科、法制支队、治安支队、机场派出所、航站区派出所和其他涉密机构(涉密机构按有关规定不予公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系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人员编制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2023年末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67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3.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70万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1.48万元,下降6.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98万元,下降0.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40.49万元,下降97.2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及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9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5.76万元,占总支出的91.72%;项目支出659.02万元,占总支出的8.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5.25万元,下降5.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1.99万元,增长6.76%;项目支出减少887.24万元,下降57.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原因:因工作业务增加,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95.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06.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9.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9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9.0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装备购置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4%。与上年相比减少-60.98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12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4%。主要用于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装备购置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67万元,决算为5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37万元,决算为52.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51%,完成年初预算的6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万元,决算为0.7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0%,完成年初预算的23.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67万元,支出决算为5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37万元,决算为5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万元,决算为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把经费预算管理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和开支审核上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9万元,增长1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89万元,增长1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0万元,增长777.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正常工作开展需要,相关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察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讯等警务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的费用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66.74万元,增长20.26%,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区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资产总额7770.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3.36万元,固定资产6821.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5.1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13%。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保密规定,部分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