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37085 | 更新时间:2022/8/31 17: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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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公安厅(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公安厅(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公安厅是省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2.起草有关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3.分析、研究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参与侦查和处置全省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5.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省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7.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8.指导、监督、考察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9.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指导、监督、参与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参与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11.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省公安机关的行动技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13.指导、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5.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6.承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云南省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为主线,全力以赴保安全、稳边境、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1.始终聚焦主线,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将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工作作为“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实现了“五个严密防范、五个确保”的目标。一是坚持高站位部署。二是坚持“一盘棋”谋划。三是坚持“渐进式”推进。

2.始终扛牢首责,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始终把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职责,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捍卫了政治安全。

3.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全力筑牢边境安全稳定屏障。全面强化“为国守边、为国把门”的责任担当,全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边境“铜墙铁壁”。一是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取得重大突破。二是边境防线更加严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深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

4.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紧紧围绕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确保群众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二是启动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三是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成效明显。四是防范化解涉稳风险更加到位。五是校园安全持续加强。

5.始终坚持改革强警,持续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现代警务体系,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安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智慧边境”大数据中心建设应用取得突破。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三是“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公安厅出台涵盖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服务、老年人服务、乡村振兴、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共19条便民利民措施,全省公安机关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双报到双服务”“开门评警”等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6.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队伍。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作为做好公安工作的政治保障和政治引领,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整风精神不断把公安队伍建设向纵深推进。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每周一学”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厅党委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21次、“第一议题”学习41次,厅机关各级“一把手”讲党课64场次,举办“云警大讲堂”3场、“万名党员进党校”6期,完成厅机关2700余名党员干部政治培训,推动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边境8个州(市)和25个县(市)结合民警抵边执勤、管边控边、疫情防控实际,创新“送学上门”、开办“火塘夜校”等举措,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无空白。二是涵养政治生态。厅党委主动接受公安部党委政治督察,对厅直25个单位和16个州(市)公安机关开展政治督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云南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的通知》,制定了44项工作任务和142条具体措施。三是整治顽瘴痼疾。今年3月省委交办的22项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四是弘扬英模精神。教育整顿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推树基层先进集体418个、先进个人1598人;张从顺、张子权父子被追授为“云岭楷模”,组建宣讲报告团巡回宣讲先进事迹18场次,营造了学习英模、崇尚英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了全警忠诚担当、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公安厅(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本级)人员编制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离退休人员560人。其中:离休13人,退休547人。

2021年末实有车辆编制150辆,在编实有车辆15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云南省公安厅(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21,55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268.08万元,占总收入的89.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288.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93%。2021年决算收入121,556.15万元比2020年决算收入109,214.81万元增加12,341.34万元,增长率11.3%,增长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起,全省公安民警服装购置实施按需申领改革,全省公安机关民警服装购置转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故调增了全省服装购置经费15,89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36,19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40.55万元,占总支出的24.63%;项目支出102,652.20万元,占总支出的75.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决算支出136,192.75万元比2020年决算支出109,240.35万元增加26,952.40万元,增长率24.6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自2021年起,全省公安民警服装购置实施按需申领改革,全省公安机关民警服装购置转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故全省服装购置经费支出增加15,892万元;二是上年权责发生制结转的24,001.19万元项目资金今年已全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40.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37.75万元,下降率6.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650.61万元,下降率8.7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94.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4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4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65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190.15万元,增长39.74%,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自2021年起,全省公安民警服装购置实施按需申领改革,全省公安机关民警服装购置转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故全省服装购置经费支出15,892万元;二是上年权责发生制结转的24,001.19万元项目资金今年已全部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云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厅直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被装、装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9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2%。与上年度98,574.42万元对比增加28,523.9万元,增长28.94%,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自2021年起,全省公安民警服装购置实施按需申领改革,全省公安机关民警服装购置转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故全省服装购置经费支出15,892万元;二是上年权责发生制结转的24,001.19万元项目资金今年已全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用于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常态化工作平台项目建设;

2.公共安全(类)支出120,65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3%。主要用于云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厅直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被装、装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防艾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专项工作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17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其他(类)支出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1.03万元,支出决算为3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2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2.42万元,完成预算的4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费用未支出;二是把经费预算管理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和开支审核上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7.20万元,下降7.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44万元,下降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1.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对上一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统计和分析,采取总额控制的办法,从源头上控制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的管理目标;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结合省公安厅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八条措施》《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云南省公安厅内控手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三是通过严格的制度落实,并且运用了云南省公安厅内部控制信息系统,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同时相比年初预算也有了较大幅度下降,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42万元,占93.26%;公务接待费支出22.58万元,占6.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2.12万元,购置车辆1辆。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同意云南省公安厅(本级)报废更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24万元,实际购置经费支出22.1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0.3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0辆。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5.1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1,8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48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基层公安机关、省外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的费用及支出。外事接待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国际警务合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5.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2.86万元,增长率7.74%,主要原因系在职人员调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区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公安厅(本级)资产总额316,239.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238.06万元,固定资产209,372.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051.54万元,无形资产33,577.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65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632.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09.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16.6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3万元;出租房屋3,057平方米,账面原值632.6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9.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云南省公安厅(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7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83.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8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0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8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8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附件1.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云南省公安厅(本级)2021年度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