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52241 | 更新时间:2021/8/27 13:20:54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公安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公安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公安厅是省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2.起草有关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3.分析、研究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参与侦查和处置全省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5.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省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7.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8.指导、监督、考察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9.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指导、监督、参与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参与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11.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省公安机关的行动技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13.指导、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5.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6.承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圆满完成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战疫情各项工作,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根本,有力维护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是扫黑除恶战果丰硕。二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要求,全力以赴、全警动员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云南省公安厅作为全国唯一一家省级公安机关,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是禁毒人民战争成果不断巩固。四是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成效明显。五是公共安全持续平稳。 

2.坚持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支撑,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一是大数据建设取得突破。二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建成“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全省98%的户籍管理业务和70%的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实现“一网办”;累计建成163个公安便民自助服务超市,实现全省129个县(市、区)全覆盖;202项“最多跑一次”承诺事项全面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警务评议窗口服务群众满意率由2019年的92.3%上升至2020年的98.28%。三是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更加主动。持续推进脱贫攻坚,2020年省公安厅投入扶贫资金近260余万元,厅机关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623户2546人全部脱贫,公安厅脱贫攻坚工作连续3年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好”等次。

3.坚持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为保障,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始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作为做好所有公安工作的政治保障和政治引领,着力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公安铁军。一是深入推进主题实践取得显著成效。二是扎实开展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三是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公安厅(机关);

2.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

3.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人员编制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

2020年末实有车辆编制176辆,在编实有车辆17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云南省公安厅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25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72.44万元,占总收入的96.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85.04万元,占总收入的3.20%。  

2020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24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55.55万元,占总支出的35.10%;项目支出78,690.06万元,占总支出的64.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5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65.50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系人员及职级变动致使人员经费增加2,725,71万元,增长8.05%;公用经费减少460.21万元,下降7.1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58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70.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0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9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公安厅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69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96.22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1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5%。与上年度115,178.03万元对比减少5,263.7万元,下降4.57%,下降原因主要是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费用20万元,公安教育训练费5万元,定向选调民警一次性租房补贴费用17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4,15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6%。主要用于云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厅直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等方面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专项工作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56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9.71万元,支出决算为405.23万元,完成预算的3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7.84万元,完成预算的44.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7万元,完成预算的9.1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费用大幅减少,支出的1.72万元系核销2019年底因公出国(境)费用;二是把经费预算管理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和开支审核上加强对厅机关“三公”经费的管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45.54万元,下降3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99.85万元,下降98.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61万元,下降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08万元,下降82.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9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对上一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按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零增长、公务接待费压缩5%的要求安排经费,并采取总额控制的办法,从源头上控制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的管理目标;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结合省公安厅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八条措施》《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厅机关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内控手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三是通过严格的制度落实,并且运用了云南省公安厅内部控制信息系统,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相比年初预算也有了较大幅度下降,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2万元,占0.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84万元,占93.24%;公务接待费支出25.67万元,占6.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2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系2019年12月因公出国办案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1.03万元,购置车辆1辆。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同意省公安厅报废更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48万元,实际购置经费支出41.0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6.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5辆。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5.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1,7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67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基层公安机关、省外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的费用及支出。外事接待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国际警务合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1.28万元,与上年度6,407.92万元对比减少456.6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结合省公安厅实际,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八条措施》《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厅机关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内控手册》等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落实及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经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公用经费支出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区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公安厅资产总额285,317.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773.82万元,固定资产196,492.72万元,在建工程3,370.05万元,无形资产17,68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3.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63.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4.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05项,账面原值7,746.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63万元;出租房屋3,057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51.7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4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0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43.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9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1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2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请点击查看附件《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