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等文件,现将2025年云南省公安厅(含云南警官学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8:00。
2.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从2号门进入)。
(二)面试人员
在报考省公安厅新闻宣传处职位、研究室职位、特巡警总队职位和云南警官学院财务装备保障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且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遴选程序。
(四)有关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不得穿着具有身份、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并于测试当天上午7:30-8:00期间由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进入并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上午8:00后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不再允许考生进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一)时间地点
1.新闻宣传处职位、研究室职位
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8:00以前考生须到场;
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从2号门进入)。
2.特巡警总队职位
(1)耐力测试
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10:00,9:30以前考生须到场;
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从2号门进入)。
(2)警械使用能力、武器使用能力测试
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4:30,14:00以前考生须到场;
地点: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昆明市五华区北二环路190号)。
(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范围
参加省公安厅新闻宣传处职位、研究室职位、特巡警总队职位面试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
1.省公安厅新闻宣传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实操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摄影摄像能力、编导采访能力、视频剪辑能力、后期包装能力。
2.省公安厅研究室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
3.省公安厅特巡警总队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警务实战体技能测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警械使用能力、武器使用能力、耐力水平。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于各测试项目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开始测试时间到后,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
2.报考新闻宣传处职位、研究室职位的考生不得穿着具有身份、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报考特巡警总队职位的考生着作训服或战训服参加(带帽),不得携带装备、枪械、弹药,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应当签署承诺书。
3.报考特巡警总队职位考生严禁饮酒后使用警械武器,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重要提示
(一)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gonganting.yn.gov.cn)“招录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或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面试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在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gonganting.yn.gov.cn)“招录招聘”专栏公布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二)面试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当天应当服从指挥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遴选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根据《2025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对公开遴选拟转任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遴选转任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3052682、63052617
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