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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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5/30 20:00:00


5月30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带头学习、宣传、推进和保障民法典实施,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深入学习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推进保障实施,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切实提高公安法制工作质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不断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着力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全省公安机关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必训科目,确保全警“吃透”民法典的具体内容,提升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的能力,促进公安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跨越发展。

会议要求,要扎实推进执行落实,把民法典作为重要标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有效维护民法典权威。要积极推进法制公安建设,把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和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尺,厘清“民、刑”执法边界,确保执法“不偏不倚”。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发展。要扎实推进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条款,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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