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访问量:20713
发布时间:2020/2/15 16:25:13


2月14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加强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指出,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看望慰问医务工作者和广大干部职工,实地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入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为民情怀,极大地坚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战之必胜的信心,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记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保安全、护稳定、战疫情”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要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置于首要位置,充分发挥警种优势,加强网上巡查和信息收集研判,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违法犯罪。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实施精准防控,协助开展好堵卡封控、流动调查、扫码登记等措施,并依托大数据对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强化大数据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落实对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涉疫情违法犯罪专案侦办力度,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落实好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充分体现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规范文明执法。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深入研究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措施,加强对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道路交通管理。要加强公安机关办公场所,特别是羁押场所、办案场所、办事窗口、警务营区的安全防护,全力做好一线执勤执法民警的防护保障,避免非战斗减员。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省公安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主办单位:云南省公安厅 邮箱:1920003200@qq.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1 滇ICP备19010245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386号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