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78207 | 更新时间:2014/1/30 15:44:52

2013年,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2013年,我厅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发展规划、四项制度、警务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安业务和服务信息。同时,还对厅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云南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首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公安机关抢险救灾工作、云南省公安机关重启边境旅游异地办正工作、全省公安机关“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湄公河“10·5”案件糯康等4名罪犯执行死刑、“6.26”国际禁毒日等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群众公布相关警务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厅有关信息的权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作用。

 

(二)主动公开形式。2013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开出版刊物、博客、手机报、在线访谈、影视宣传、挂图、展板、宣传画、宣传车、光碟、交通安全宣传课、发放宣传物品等各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3.5万余条。其中通过互联网主动发布信息6.4万余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4万余条,对外发布新闻124次,承办媒体记者采访申请147起,发布政府公报2期,制作访谈节目47期,出版刊物杂志156期,制作播出《警方行动》101期,摆放交通安全挂图和展板18200张(块),悬挂标语横幅12300条,张贴宣传画27500张,设立公众查阅点199个,公开查阅1.21千万余次,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事项14项。另外,还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群众上宣传课、发宣传品,获得较好社会反映。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2013年,我厅下设各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我厅通过互联网、96128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接受群众咨询70332次,回复70332次。其中,96128查询数260次,网络查询数为784次,现场咨询13899次,其他方式查询(群众来电)55389次,接听率、回复率为100%,未出现群众投诉、申诉情况。主要咨询内容为办理落户、户口迁移、身份证、更改年龄、车辆落户、驾驶证审迁、护照、出入境证件、出境通行证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通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度,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社会公众的需求,以及“三个年”方案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相关配套制度等需继续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及应申请公开信息实效性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4年,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我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优化和畅通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各部门思想、提高认识,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服务基层的重要抓手,想方设法调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继续完善各项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法制审查制度、审核发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同时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确保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云南省公安厅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