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4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41157 | 更新时间:2020/12/16 16:06:30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45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20300451号)由省公安厅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强化数据支撑。一是坚持智能化、精准化打击模式,把数据作为第一资源、核心优势,用数据和情报引领实战,有力提升侦查打击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牢牢把握预警、防范、打击食药环犯罪工作主动权。二是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协作,深入排查电商平台可疑店铺、可疑微信公众号、营销微博等销售平台以及食品、保健食品等购销网络社群、圈、吧等社交平台共同构成的互联网虚拟空间。全省公安机关针对利用互联网、寄递物流等渠道,通过电商、微商平台发展下线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网安部门密切关注利用电商平台制假售假等新情况,加强风险排查,强化网上网下联动打击。2017年至今,共转发公安部三局发起的涉网云南食品案件线索协查328起,全省各州市公安局共参加案件线索协查3936次。

二、加强协作联动。省公安厅积极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不断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一是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日常联系、执法保障、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6月10日,公安厅结合工作实际,会议邀请省食安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昆明海关、省打私办、省卫生健康委等16家职能部门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经侦总队、网安总队、森林公安局负责同志及总队食药环旅工作组全体民警参加会议,会议针对行刑衔接、联合执法、督促指导等工作作交流发言。二是强化警企协作配合。省公安厅积极联系阿里巴巴,建立联合协作机制,每年安排各州市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业务骨干到阿里巴巴培训,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省级部门及12个州市公安局业务骨干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网安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联动机制还不够建全完善。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案件的衔接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突出地表现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掌握的信息及案件线索只有本部门掌握,信息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三是食品药品系统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没有完整的监管、案侦网络平台。

云南省公安厅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