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1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36513 | 更新时间:2020/12/16 16:02:32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16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云南省跨境劳动力双向流动问题的提案》(第120300163号)由省公安厅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近年服务跨境劳动力流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跟云南发展战略,全力助推沿边经济发展。近年来,省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积极配合服务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开放实验区等新型经济形态建设,推动昆明口岸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建立昆明机场7×24小时通关保障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外国人停居留的管理,全面提升云南公安服务沿边经济发展、服务边境安全稳定的能力水平。受我经济社会发展吸引,因务工、经商等事由在我省边境地区临时停居留境外边民数量逐年增多。2017年以来,我省年均为临时停居留境外边民签发停居留证件约30万人次,其中,经商和务工类约占签发总数的90%。

(二)积极探索跨境务工模式,提升境外边民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外国人在我境内就业应持有效护照和工作签证,并办理人社、外专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方可合法就业,对于境外边民持毗邻国家签发的边境通行证入境,在我境内务工尚缺乏配套的管理规定。近年来,我省德宏、保山、红河、文山、怒江等边境州(市)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了一些管理模式,并出台了关于境外边民务工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2019年以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外办、商务厅、昆明海关等部门配合,按照总量控制、配额管理的原则,拟通过境外劳务派遣方式,采取边境地区适度引入派遣工、定向工的方法,在我省瑞丽、河口、勐腊等边境县(市)开展毗邻国家边民务工试点工作,有效解决劳动力缺乏和非法务工的矛盾问题。目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已上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待国家批准后,省公安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科技引领支撑,助推口岸通关效率显著提升。云南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研究制定《电子口岸建设三年规划》,按年度、分批次、有计划在全省口岸(通道)新建人员自助查验通道98条、车辆自助查验“快捷通”4套、改建智能验证台56个。同时,推动成立全省边检科技应用中心,借力最新前沿信息化技术助推边检机关管理服务能力迭代升级。2019年,全省口岸自助通关旅客12087737人次,同比增长98.86%,其中人均通关时间仅需7秒,提效增速达72%。

二、存在问题

(一)“三非”问题突出。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吸附效应和对低端劳动力的需求加大,大量境外边民以务工为目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务工的情况突出,并呈现向内地蔓延趋势,引起了国家重视。2016年,我省公安机关共查获“三非”外国人11344人,2017年查获22139人,2018年查获59391人,2019年查获60623人,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同时,2016年我省公安机关协助内地省(市、区)遣送毗邻国家“三非”人员1137人,2017年为4427人,2018年为6156人,2019年为10623人,内流趋势明显。

(二)管理有待规范。长期以来,持护照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在职责分工、办理流程等方面规定明确、工作顺畅,相比之下,对于持边境通行证境外边民在滇务工的管理无统一规定。目前,普洱、西双版纳、临沧3个州(市)尚未对境外边民务工进行规范,德宏、保山、红河、文山、怒江5个州(市)虽出台关于境外边民务工管理的相关规定,但仍然存在管理模式不统一、标准不统一、宽严不一致等问题。

(三)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受历史原因和地方经济条件制约,全省除昆明、河口口岸外,其余口岸(通道)查验设施普遍陈旧、老化,高新科技查验设备普遍缺乏,严重制约了通关便利化水平的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边境立法。我省于2014年启动边境出入境立法工作,经大量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形成了《云南省边境地区居民出境入境管理规定(送审稿)》,于2017年5月2日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目前正按照立法程序报批。该规定正式颁布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我省边境地区人员的出入境行为,为边境治理提供法制保障。

(二)推进务工试点。积极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进我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务工试点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加强对毗邻国家边民来华就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三非”治理。按照全省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坚持以打开路,固化近年来全省“三非”专项治理经验做法,全力“减增量、清存量”。进一步严密查缉网络,加大社会面清查和边境线、省内道路沿线查缉力度,最大限度将毗邻国家“三非”人员堵在境外、查在边境、截在省内,防止内流形成危害。

云南省公安厅

2020年5月29日